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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全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全本)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3年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7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含装修),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类似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扫描件。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3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资格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近3年内(2019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供应商如不满足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不响应采购人强制性要求,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3年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含装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有效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材料)等彩色扫描件;
2、项目经理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近3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询比公告附件2:
湖北交投蕲太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驻地装修改造工程
询比采购报名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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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报名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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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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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户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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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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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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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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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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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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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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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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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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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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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供应商报名邮件主题名称:“湖北交投蕲太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驻地装修改造工程询比采购登记报名+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应将本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3、本报名表后附:a、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全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全本)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b、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a、b两项材料随本询比采购报名表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